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强化二级学院办学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保障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8周(10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本次检查工作内容如下:
1.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教学秩序检查
教务处组织对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及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各任课教师执行教学情况(授课的教学资料――教案、备课笔记等齐备并符合要求、实际教学运行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一致,本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落实完成情况等);检查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擅自调停课及相关请假手续执行情况。检查申请停课的教师是否已经按规定进行补课等。
2.听课检查
各基层教学组织自行组织对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的所有教师进行听课、评分。听课原则:中层干部每周听课不少于 2 课时,教学单位正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每周听课 2 学时,同行教师每月相互听课不少于 2 学时。新进青年教师一年内每周听课 2 学时。听课后提交听课记录表,教学督导对本学期新进教师进行重点听课,评价新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
3.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检查
学院组织对上学年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进行检查。检查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是否与教学大纲一致;检查课程成绩中的平时成绩所占百分比;检查平时成绩的组成及平时作业布置、批改情况。
4.实验教学检查和实验室管理检查
实验教学检查:了解实验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实验教学的组织和教学效果;检查教师授课质量、学生到课率、实验报告批改及存档情况、实验开出率、综合性及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率等情况。通过检查实验项目运行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报告等了解实验教学内容安排的情况。
实验室管理检查:检查实验室设备环境和实验室的工作日志、维修记录、开放记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等级记录等;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检查资产管理情况。
5.各个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是否有教研活动记录)。
三、检查部门
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数字智能学院。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
2.各教学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此项工作,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运行及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总结整改
认真做好总结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