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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5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查、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我校所有3年制专科专业(2025版)

二、工作安排

(一)修订阶段。各学院要结合教育部印发758项新修(制) 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对我校所有专业开展产业需求分析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认真总结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优秀案例,探索制定多元育人模式需求、适用不同场景的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贯通培养、职普融通、人工智能赋能和技能竞赛驱动等不同内涵于一体的人才培养方案,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各学院可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学生特点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修订内容:

(1)经二级学院自查,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当前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可不作修订。

(2)对于需要微调的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可对课程、学时学分等合理优化,不得涉及人才培养目标等关键内容的重大变更。调整后需确保方案的整体性和连贯性,符合专业培养定位。

教务处对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全部在学校网站设置专栏,对外长期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所有学院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按要求将定稿版人才培养方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考务科(电子版与纸质版需同时提交;纸质版需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二)自评阶段。2025年9月份,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自评,专家组成员至少有3人为校外、行业或企业专家,自评分为“合格”和“优秀”两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30%。

(三)抽查阶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我校公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网上抽查。